多数属于东窗事发
“根据以往发生的案件分析,政协官员落马多数属于东窗事发,真正导致他们下台的,大多与其主政政协期间无关,而是在之前领导岗位上的违法乱纪行为。”张鸣认为。
在本刊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大多受访者持有张鸣这样的观点。而这种观点的形成,来源于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
据有关资料显示,黄瑶被揭染指扶贫项目,是与其十年前曾任贵州黔西南州委书记有关;韩桂芝是担任黑龙江省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副书记时大肆卖官而获罪;王昭耀是在担任安徽省省委常委、副省长位置上成为巨贪;庞家钰是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位置上涉贪获刑。
据了解,这些因腐败而落马的省级政协官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在到政协任职前,大多曾任省(市)委副书记、副省长,而各地区市县落马的政协官员,获罪前也是一些权力部门或地方一把手。
这些官员到政协任职前不但权倾一方,而且大多长期处于不受实质性监督的失控状态。有个别官员转任政协后,甚至还不离原位或仍兼低一级的实权职务,使自己余威犹存,继续搞腐败。在这样有腐败“惯性”的政协官员中,宋平顺可谓典型,其官升到正省级,还把住副省级政法委书记、厅局级公安局长、市委副书记的职务紧抓不放。虽然名为天津市政协主席,但实是天津市政法系统的“大哥大”。
“大多数政协官员在之前显赫的岗位上犯事,却在政协任职后才被查处,与政协官员身份相关联的政协,不应为此负责。”张鸣表示,“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就是有关部门已发现官员有腐败迹象,但为了排除干扰调查的各种因素,才把其转任政协岗位当作一种权宜之计。”
政协北京市十届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广宇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很多官员大权在握时,因为人脉关系很深,监察部门一般不敢查,也没法查。这些官员到政协任职后,其拥有的权力小了。随着问题的相继暴露,这时再调查,自然就容易得多了。”
多种信息显示,这些官员大权在握时,尽管已经劣迹斑斑,并被屡次举报,可他们凭借自身权力关系网,不但能摆平上下左右的关系,而且还能在保住官位的同时又在政协新岗位上获得升迁,能量总是超乎常人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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