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请政府做什么”,升级为“我要政府做什么”,不仅能让政府机构感受到来自代表委员及民意的强大压力,代表委员也更能清醒意识到自身承载的社会重任
两会未动而舆论“热身”,有关两会的媒体报道已经连篇累牍,这种舆论热度多年来持续发酵升温,几乎已经成为媒体圈子必修的重要功课。
当笔者阅览这几年的两会代表委员议案提案时,似乎有一种感觉,是议案提案中“我希望政府……”的语式较多,这在语法中带有被动式的味道,即代表委员如同很讲礼仪的客人,将自己以及背后所代表的民意诉求,转换成向政府对应机构征询、请求的意愿表达。不过,两会制度中人大被定义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政协被定义为重要的参政议政组织,代表委员肩负着对政府履职进行常态化监督的重要使命,两会就是阶段性审议的特定渠道,因此,代表委员们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时,主人翁姿态应该更加突出一些,从“我请政府做什么”升级为“我要政府做什么”。
如果代表委员一味陷入“我请政府做什么”的“温柔”,等于将主导权让位于对应政府机构。如此一来,也就容易产生近年来不少人抱怨的“我的议案提案一旦进入政府机构回应流程就悄无声息、或者敷衍了事”。而如果升级为“我要政府做什么”,一来强调了代表委员作为民意诉求代表的神圣身份,二来也提醒对应政府机构,作为公共服务履行者,要意识到自身权力来源于民众让渡,权力合理性认可也来自民意走向。
从“我请政府做什么”,升级为“我要政府做什么”,不仅能让政府机构感受到来自代表委员及民意的强大压力,代表委员也更能清醒意识到自身承载的社会重任。如果说,我请政府做什么”还将代表委员放在一个“议政”的相对弱势位置上,那么“我要政府做什么”,则要求代表委员首先要完成于法于民的所托之职,包括日常对民众心声的收集、对社会矛盾的调研与分析等,从而形成更有重量和质量的议案提案,避免以往有些自由发挥、停留于个人喜好的弊病。如此才能有的放矢,也才能对政府机构落实执行提案形成有效监督。
当然,从“请”到“要”的升级,不仅来自于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语句表达、议案提案的质量,更来自于两会之“外”的日常监督。
- 2010-03-02政府应加强对民间团体组织的监管
- 2010-02-27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不能滥定国家秘密
- 2010-02-03人大敢不敢对市长要建的步行街说不?
- 2010-03-03两会要什么?两会不要什么?
|